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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正式发布,全市考生即将迎来这一重要时刻。根据市教育局安排,八年级与九年级学生的考试将于6月21日至23
沧州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正式发布,全市考生即将迎来这一重要时刻。根据市教育局安排,八年级与九年级学生的考试将于6月21日至23日举行,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展示所学。
一、九年级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对象
2022年入学,应于2025年毕业的初中学生。
(二)考试内容
1.文化课考试满分 614分
(1)考试科目。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笔试9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含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容)、历史60分、物理68分(其中书面笔试60分,实验操作技能考试8分)、化学66分(其中书面笔试60分,实验操作技能考试6分)。
(2)命题依据。文化课考试以2022年版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除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内容外,道德与法治科目命题范围还包括《中华民族大团结(供初中使用)》和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间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
(3)考试形式。根据各学科课程特点,分类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测试)、物理书面笔试、化学书面笔试为全闭卷形式;道德与法治、历史为全开卷形式,采用合场分卷的形式进行考试,考试总时长为135分钟,每科各60分钟,中场换卷15分钟。各科考试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选择题要求考生用2B铅笔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非选择题要求考生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上。
在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开卷考试中,考生可携带相关课程的教科书进入考场,其他资料不得带入考场。答卷时可以查阅准许携带的教科书,独立答题,不得相互讨论、抄袭或相互借阅教科书。
(4)其他要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的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技工学校招生使用同一套试卷。
2.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50分
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照《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沧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教德体艺函〔2025〕5号)进行,分为过程性考核和现场测试两部分。
(1)过程性考核满分20分。由学生日常参与体育锻炼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成绩、体育与健康课成绩考核三部分组成。
(2)现场测试满分30分。包括必考项目、抽考项目、选考项目三类。现场测试项目成绩评定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现场测试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冀教体卫艺〔2024〕2号)要求进行。体育与健康现场测试于2025年4月18日-5月13日进行。
二、八年级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对象
2023年入学,应于2026年毕业的初中学生。
(二)考试科目
1.地理满分60分。以2022年版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地理学业水平考试采取全闭卷笔试形式,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选择题要求考生用2B铅笔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非选择题要求考生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上。
2.生物学满分66分。其中全闭卷笔试60分,实验操作技能考试6分。以2022年版义务教育生物学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笔试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选择题要求考生用2B铅笔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非选择题要求考生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上。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由各县(市、区)按照《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沧教技函 〔2025〕5号)要求组织实施。
3.信息科技满分10分。由各县(市、区)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初中学业水平信息科技考试方案的通知》(冀教基(2023)5号)要求落实,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试组织
(一)考试时间。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时间安排为:
(八年级)
(二)考试评卷。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网上评卷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教考[2023]7号),2025年沧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采用“统一扫描、集中评卷”方式进行。市教育局成立以市教育局局长为组长,市教育考试院院长和市教育局主管教研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试卷扫描、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管理、协调全市中考扫描、评卷工作,处置评卷中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试卷扫描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网上评卷工作由市教科所具体组织实施。
四、严格规范考试成绩发布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执行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发布的有关要求,不得向初中学校提供中考成绩;不得向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统计公布各县(市、区)及所属初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不得以中考成绩对各县(市、区)及初中学校进行排名排队;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各县(市、区)及初中学校进行中考表彰奖励;不得以中考成绩为标准奖惩局长、校长、教师等。初中学校不得宣传中考分数、中考排名、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等,不得在校内外任何位置摆放、悬挂、张贴关于中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不得在学校官网等网站发布本校中考分数、中考排名、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等信息。
五、保障特殊群体平等考试升学权利
(一)保障残疾学生公平参与考试权利
对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障碍学生,经本人申请,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其外语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值。
(二)保障随迁子女平等考试升学权利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函〔2012〕117号)规定,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初中学考的有关工作。妥善做好本地户籍人员子女在外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回户籍地参加中考工作。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或户籍地平等参加中考和升学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
六、全面加强考试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考是考试招生制度和中小学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需要足额保证所需经费,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我省有关收费政策,严禁以中考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努力为中考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义务教育学校要落实《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定》(冀教基〔2021〕20号)等文件要求,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不得乱编滥印各种形式的复习资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不得要求或默许学生提前毕业离校。
(三)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根据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和三侨(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照顾。
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的各类考生,军人子女由沧州军分区政治处提供考生名单;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由市公安局提供考生名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由市消防支队提供考生名单;烈士子女持烈士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地县(市、区)招办办理审核认定手续、办理审核认定手续后交市考试院备案;三侨考生由市侨办提供考生名单。少数民族考生由考生本人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招生考试机构分级审核。
不得把普通高中招生与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不得将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加分因素,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学校要及时将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待遇的学生名单、所享受的优惠政策项目、分值通过学校官网、校园公示栏、当地媒体等向社会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中考报名管理。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3月28日—4月22日。报名条件:参加2025年初中学考的考生应具有报考地户籍或报考地初中学籍(学历)。九年级(2022级)学生为2025年毕业的学生;八年级(2023级)学生为预计2026年毕业的学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均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校生不得报名。
报名办法:1.应届九年级学生及八年级学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2.具有沧州市户籍,在外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含八年级)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办报名。其中新华区、沧州开发区户籍考生到新华区招生考试机构现场报名,运河区、沧州高新区户籍考生到运河区招生考试机构现场报名。3.初中在籍学生因休学或转学错过2024年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或报名后因伤病未能参加考试的,正常复学后均可报名参加2025年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到学籍所在地招生办报名。4.往届初中毕业生参加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办报名。
报名缴费:今年初中学考报名缴费实行网上缴费。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河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招生)报名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4〕1688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务费收取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八年级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相关科目考试,报名时暂不收取报名考务费,待九年级考试报名时按照收费标准统一合并收取全部考试科目报名考务费。九年级考生确认参加高中阶段升学的,需缴纳报名考务费,同时取得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资格。考生确认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升学的,不需要缴纳报名考务费,须提交由家长签字同意自愿放弃升学权利的书面材料;考试成绩仅作为毕业依据,不能作为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依据。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不能在沧州市中考招生录取服务平台上填报升学志愿。
其他事项:1.参加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各类普通高中、“3+4”、“5年一贯制”、“3+2”贯通培养和普通中专。2.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包括已经取得高中阶段学籍的在校生)可以报考“5年一贯制”、“3+2”贯通培养和普通中专,不允许报考各类普通高中和“3+4”本科。3.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对照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户籍、学籍、学历等信息及其他报考材料,严禁不符合条件考生报名,严禁同一考生多处报名。转学学生的报名管理和成绩认定执行市教育局、市考试院有关规定。
(五)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协调当地宣传部门、新闻单位以及网络媒体,增强中考政策宣传的主动性,加强对考生的信息服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适时开展招生预警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
(六)营造良好考风考纪。各县(市、区)要严格公示、诚信、监督、奖惩等环节,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监督电话:0317—3170651;市教育考试院中考部监督电话:0317—3170765。
本文标题:沧州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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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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