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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东方民族艺术职业学校

南宁东方民族艺术职业学校

  • 学校性质:民办
  • 学校类型:普通院校
  • 招生代码:
  • 院校地址:
  • 院校介绍
  • 招生对象
  • 办学特色
  • 院校荣誉
  • 资助政策
  • 特别说明

  学校简介

  我校创办于1989年,荣获广西合格中等艺术职业学校。办学20年来,校风严谨,管理严格,师资雄厚,教学规范,成果显著,赢得了社会的赞誉。学校曾荣获广西艺术类学校专业比赛第一名;广西历届“红铜鼓”艺术节比赛舞蹈、声乐专业第一、二名,杂技专业第一名;广西“群星杯”艺术比赛金奖;全国“群星杯”艺术比赛金奖;世界合唱比赛银奖,而闻名于区内外。多年来,我校学生受国家文化部及广西人民政府委派出访日本、奥地利、德国、法国、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国家及香港、澳门地区演出,精彩的表演技艺、良好的职业道德获得了观众的赞赏,为中国、为广西增添了荣誉。我校历届毕业生供不应求,深受区内外、省、市、县、各级国家专业艺术团体、部队文工团、各大企业等用人单位欢迎,学生在我校读书,不仅文化科学知识丰厚,艺术专业技能扎实,实践经验充足,适应社会能力强,毕业不愁就业。

  今年我校继续与用人单位及区内外部分著名艺术类高等院校合作,共同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现代复合型中等艺术人才。

  就业去向

  学生进校后,与校方签订推荐就业协议书,毕业时,由校方负责推荐到各级国家专业文艺团体、部队文艺团体、大企业、旅游部门工作。

  报名时间

  每年秋季4月—10月底。

  报名地点

  本校内或学校各地招生点(欢迎函报)。

  收费标准

  按政府物价部门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学校收费标准缴费(家庭经济确困难者可向校方申请垫资)。凡南宁市及所属县户籍学生学费一律可减半。我校所设专业为特定专业,凡县以下户籍的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享受三年国家助学金,每学年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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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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