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初中升学网!

手机版 手机版
微信 微信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教育局2025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初中升学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5-07-11 14:14:43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教育局已发布2025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旨在规范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意见详细规定了招生政策、入学条件及报名流程,并强调公平、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教育局已发布2025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旨在规范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意见详细规定了招生政策、入学条件及报名流程,并强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教育局2025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平稳有序完成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少年儿童按时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沧教基〔2025〕3号),结合我市中小学分布和生源现状,现就2025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公办中小学继续实行新生在户籍所在地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生,严禁任何跨区域招生行为。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片区内2019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片区内2025年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类别

(一)乡镇中小学

2025年,乡镇中小学招生继续实行传统线下模式。各乡镇中心学校负责监督指导本乡镇各学校招生工作,做好招生宣传,务必使片区内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了解招生政策,按照规定时间开展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招生期间需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卡等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区域内中小学线下报名。

(二)市直中小学

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在城区实际居住,且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市直中学七年级招生对象:在城区小学毕业并实际居住的六年级毕业生;在城区内有法定房产且已实际居住的非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2025年,市直公办中小学招生实行“线上+线下”模式,由家长结合自身户籍、房产及报名学校,依据后文“市直中小学招生次序”规定,选择线上或线下模式。监护人通过手机登录“智慧沧州”微信小程序,在“沧州市智慧升学服务平台”完成;《沧州市智慧升学服务平台黄骅市招生报名使用流程》见附件3,《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教育局2025年市直公办中小学报名工作提示》见附件4。

(三)民办学校

2025年,民办中小学招生继续实行传统线下模式。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和时间据此执行,同步组织招生,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选拔和录取考试,报名超过计划以随机摇号方式确定,不得超计划招生。只能招收渤海新区黄骅市域内户籍和有渤海新区黄骅市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禁止在该区域外招生。

(四)残疾儿童入学

2025年,残疾儿童少年报名升学实行“线上+线下”模式,由家长结合自身户籍、房产及报名学校选择线上或线下模式。报名审核根据残疾鉴定情况分类安置。轻度残疾学生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接受义务教育;不适合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一般残疾儿童须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户口簿等材料于7月8-10日到市特殊教育学校进行登记报名;重度残疾儿童由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负责送教上门,做到“一人一案”,并按规定进行注册。

四、所需手续

1.户口类: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

2.房产类:

(1)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法定房产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其他固定房产佐证材料(如拆迁协议、宅基证等),二手房必须过户,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

(2)随迁人员子女(指县域外户籍):2025年8月31日前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居住登记凭证无效),随迁子女和父母的居住证地址与城区实际居住地址应保持一致。

(3)进城务工子女(县域内户籍):父母一方合法劳动合同(单位盖章)或营业执照,出具近6个月的工资流水(单位盖章)或经营收入明细。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少年双方监护人城区无房证明,或“冀时办”APP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手机存储截图及打印件,租房协议原件及所租房房主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原件,租房时间必须在6个月以上,凡是在6个月之内租住地址发生变化的,必须详细说明变化正当理由,含3个月内租房地址发生变化的,不予认可。

根据《2025年黄骅城区租住务工人员基本情况核查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5),所有城区租住务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必须在招生前持《2025年黄骅市城区租住人员基本情况核查表》到租住房产所在社区进行租住基本情况核查,由所在社区工作人员填写核查意见并加盖公章,监护人同时填好《2025年黄骅市城区务工人员基本情况核查表》,线下报名时一并提供给片区内学校。

查询打印不动产资料,详见附件6《2025年招生过程中网上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操作流程》;查询用电缴费情况,详见附件7《2025年招生过程中网上国网缴费记录查询方法》。

3.其他类别:一年级新生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卡;初一新生现场报名时需持有出生医学证明和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基本信息表。

4.优抚优待类:军人子女(指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尚未下达退役命令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沧州狮城人才子女等,均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

家长提交的户籍、房产等信息务必真实、合法、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五、市直中小学招生次序

综合考量学生户籍、监护人房产等情况,确定以下形式及次序。

(一)线上招生

1.适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黄骅城区户籍,法定房产在招生区域内并实际居住。

2.适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黄骅乡镇户籍,法定房产在招生区域内并实际居住。

3.适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黄骅城区户籍,在黄骅城区内无法定房产(需要产权部门出具监护人城区无房产证明),在招生片区实际租住。

4.适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黄骅户籍,在黄骅城区内均无法定房产(需要产权部门出具监护人城区无房产证明),其祖(外祖)父母在招生区域内有法定房产。

5.黄骅市域外户籍,来黄随迁人员子女。

6.中捷、南大港和港口户籍,已经购买黄骅城区房产。

以上符合条件适龄学生必须在线上注册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可随时登录。凡未通过线上平台大数据核验的家长,在接到短信通知后,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片区内招生学校线下进行办理;为防止拥堵等待,第1、2、3种类型适龄学生第一批次办理,第4、5、6种类型适龄学生第二批次办理。

(二)线下招生

1.优抚优待类,不受户籍、片区限制。

2.黄骅乡镇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儿童报名市直小学;黄骅乡镇户籍、城区小学毕业、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少年报名市直初中。

3.为方便家长多子女接送,允许符合长幼随学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提供相关人员户口簿、学籍卡等基本证件材料,自愿申请到长子女所在学校办理幼子女入学报名。

4.适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黄骅户籍,男方法定监护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祖父母招生区域内法定房产报名入学,女方法定监护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外祖父母招生区域内法定房产报名入学,无论城区是否有房。

5.中捷、南大港和港口户籍,在黄骅城区内无法定房产,在黄骅城区小学毕业需要升入初中的,按照进城务工人员类型提供相应手续;以渤海路向东延伸划分南北,以南户籍或房产者到四中就读,以北户籍或房产者到五中就读。

自2024年起,黄骅城区小学不再招收黄骅城区无房产且户口属于中捷、南大港、港口的适龄儿童入学一年级。

6.适龄儿童户籍与监护人不一致,及其他特殊情况。

以上适龄学生只能在线下办理入学报名,为提高办理效率,第1、2、3种类型适龄学生第一批次办理,第4、5、6种类型适龄学生第二批次办理。

(三)特殊类型

以下区域继续实施“2选1”招生政策,“沧州市智慧升学服务平台”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推荐1所学校,平台默认推荐“现属学校”。如果家长认可默认推荐学校,可以线上报名;如果不认可默认推荐学校,不用线上报名,可以直接到另1所学校线下报名。

1.实验小学片区内“幸福大街以东、新海路以南、府右街以西、渤海路以北”区域,可以在现属实验小学和学院路小学之间双向选择入学。

2.二中片区内“青年大街延长线以东、沧海路以南、华兴大街以西、地方铁路以北”区域,可以在现属黄骅二中和黄骅七中之间双向选择入学。

3.四中片区内“华兴大街以东、沧海路以南、荣乌高速以西、地方铁路以北”区域,可以在现属黄骅四中和黄骅七中之间双向选择入学。

4.三中片区内“幸福大街以东、中心路以南、红旗大街以西、沧海路以北”区域,可以在现属黄骅三中和黄骅二中之间双向选择入学。

5.三中片区内“幸福大街以东、学院路以南、建设大街以西、新海路以北、府左街以东、裕华路以北”区域,可以在现属黄骅三中和黄骅五中之间双向选择入学。

各学校按照招生形式及次序优先录取片区内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如果学位限制不能完全安置,将根据具体情况统筹城区空余学位,力争就近入学。

六、报名时间、地点

1.市直公办中小学必须线上报名的适龄学生,线上登记时间为7月14-16日,具体详见《报名工作提示》。

2.市直公办中小学只能线下报名的适龄学生,和线上登记信息审核未通过并接到平台短信适龄学生,按照《报名工作提示》规定时间到学校线下办理。第七中学2025年线下招生地点设在黄骅镇孙村学校内。

3.乡镇(含黄骅镇城区小学)中小学和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7月14-16日,报名地点为各学校,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详见各学校招生公告。

七、严肃招生纪律

1.严明招生责任。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明确宣传、审核、登记、调查、公示等环节人员的责任,经教育局包联领导审定后报普教科备案。招生过程中,各中小学要落实“三确保”:一是确保设置专门咨询电话,并向社会公开,工作时间有人随时接听答疑;二是确保校内设置专人负责窗口咨询,业务熟练、按时在岗;三是校长、主管招生校长、招生办主任要确保电话畅通,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2.坚决治理违规招生。各中小学招生工作要严肃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的纪律要求,及时纠正违规违纪招生行为,严禁根据成绩招收选拔学生,严禁中小学校与各类社会机构串通收集生源信息组织招生活动,坚决防止和制止各类违规招生入学行为。黄骅户籍学生严禁违规外出就读。

3.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各学校要建立控辍保学责任制,全面摸清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重点关注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儿、特困供养儿童、贫困家庭儿童、重病重残儿童等,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建立健全县、乡、村、学校4本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台账。建立脱贫家庭学生专门台账,确保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

4.严禁跨区域招生。中小学招生依据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原则,严禁招收区域外学生,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注册学籍,对因擅自跨区域招生,违反招生政策的学校,取消当年学校及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其他相应责任。

5.做好均衡分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本文标题: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教育局2025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本文链接://m.wearston.com/news/show-htm-itemid-25073.html

快速咨询通道

请选择想要咨询的问题:
地区:
姓名:
电话:

升学指导

手机扫一扫 添加客服

在线预报名

加入群聊

微信扫一扫 立即加群

公众号

扫码获取,最新消息

合作联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