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初中升学网!
邢台市教育局已发布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确保教育公平公正。详细内容请参阅官方公告。
邢台市教育局已发布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确保教育公平公正。详细内容请参阅官方公告。
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5〕6号)精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进一步做好我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营造良好招生秩序,实现公平公正、阳光招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合理划定招生片区范围。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健全常住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开展各学段入学人数和现有学位摸底,提前做好预判应对。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核定招生计划,确保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入学全覆盖。招生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招生秩序平稳。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确的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需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实施多校划片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应提前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要求。集团化办学学校要严格遵循属地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政策。
2.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纳入属地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随机派位过程应邀请公证机构、两代表一委员、中小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各县(市、区)要规范招生计划管理,严格依据办学条件、运行情况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要求科学设定。
3.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考试、面试、测试、竞赛或者任何变相形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的各类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各类考试证书、学科竞赛、培训证明或荣誉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入学后实行均衡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学校分班工作应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指导下完成,鼓励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进行随机派位均衡编班。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二)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
1.规范资格审核。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行省级审核制度。全面清理未经省级审核同意的特定类型招生项目,市、县不得自行批准学校开展特定类型招生。申请开展特定类型招生项目的学校,须具备教育部授予的相同类型国家级试点校、实验校等资格。各县(市、区)要于6月15日前,将拟申请开展特定类型招生项目学校的申报材料报送市教育局。
2.规范招生录取工作。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特定类型招生项目须由学校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报名条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培养方案、录取结果等。外语、体育、艺术类项目可以在小升初招生中开展语言、体育、艺术方面的兴趣潜质素养考查,不能开展其他文化科目测试,小学入学不得开设此类招生项目。考查须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不再组织考察,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产生。
(三)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1.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截至2025年8月31日,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当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当地乡镇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全面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仅凭居住证入学。妥善做好港澳台及侨胞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3.做好特殊群体入学保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坚持应入尽入原则,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妥善、适宜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健全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4.依法依规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地要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不得随意扩大、缩小教育优待政策对象范围。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加强与驻地部队单位的对接沟通,提前了解入学需求,在入学登记、报名等方面要为优抚对象在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开通专门通道,采用线下办理的地方要设置便捷服务窗口,做好政策解读和服务保障。要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军地常态化协调机制,定期督导检查,确保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到位。国防教育示范学校要在入学、转学、升学等方面,模范开展军人子女教育优待。
5.制定完善长幼随学政策。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原则上长随幼,具体实施办法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但不得含有在县域范围自由择校的内容。
(四)切实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完善本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以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工作,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全部使用阳光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实现区域内户籍、居住证、房产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提前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门”。
二、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
(一)全面落实属地招生政策
1.严格规范招生范围。信都区、襄都区、经开区、高新区域内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按同一区域招生,由市教育局制定招生方案。
其他县(市、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市、区)域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要优先满足所在县(市、区)域内初中毕业生入学需求,在本县(市、区)域内招生数量不得低于招生计划的60%,并逐年减少县(市、区)域外招生数量,具体招生比例、程序及办法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2.规范做好特殊类型招生。空军青少年航空班、海军青少年航空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全省范围内招生。河北省“校园体育实验班”具体招生工作,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园体育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体卫艺〔2025〕2号)要求进行。体育、艺术、小语种特长生的招生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3.保障随迁子女平等升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完善随迁子女初中毕业升学报名、审核、录取办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升学。对回户籍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生考试报名服务工作,保障随迁子女顺利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升学。
(二)严格管理招生计划
1.全面落实指标到校。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全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原则上只用于录取本地各初中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分配名额适当向区域内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探索实行全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政策,指标可100%分配到初中。
2.加强自主招生管理。实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县(市、区)教育局要制定202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办法,普通高中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报省教育厅备案,统一向社会公布。严格控制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自主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并纳入招生高中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管理,自主招生范围不得超出本校统招范围(不包括体育、艺术、小语种特长生)。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应当安排在公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后与统招生录取同步进行,不得提前自行组织选拔性文化考试。加强对自主招生的过程管理和招生结果的审核把关,严防同一考生被不同学校录取。
3.做好招生计划备案。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定后,分县(市、区)、分学校一次性下达。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填写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备案表,于6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得提前招生。
(三)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1.明确招生依据。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学生填报志愿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进行录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未在我市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生。优化招生录取方式,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域内有2所及以上普通高中的,原则上要通过平台录取。
2.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市、区)各高中学校要严格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对于违规超范围“掐尖”、要求学生放弃中考的行为,要及时纠正、严肃查处。严禁民办学校招收未达到本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超计划招生。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核办毕业后跨省、跨市就学业务,不得为无邢台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学生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继续深入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严肃招生入学纪律,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公布群众举报监督方式,营造良好招生秩序。对违规的公办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学校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处理。对违规的民办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罚款、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具体办法,于6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邢台市教育局
2025年6月12日
本文标题:邢台市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本文链接://m.wearston.com/news/show-htm-itemid-24988.html
2025年石家庄中考6月、7月时间轴06-18
邯郸市2025年中小学暑假时间定了!06-17